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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号)
更新时间:2022-05-26 10:05   来源:海口市委党校阅读次数:作者:梅剑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号)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工作从2021128日开始,至2022年2月28日已经结束,接受竞聘人员报名53名,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和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符合报名条件竞聘人员共30名。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及相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告。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见附)。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6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新校区5号楼一楼103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2.《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诚信承诺处签名手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毕业证及学位证(含大学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7.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教学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资格;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教学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校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通信行程卡”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我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校区: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咨询电话:0898-66255617  0898-66298663

附件: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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