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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对新校区工程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9 16:31   来源:中共海口市委党校阅读次数:作者: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对新校区工程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对新校区工程项目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环境,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服务我校对新校区9号楼学员宿舍公共区域改造升级、学员宿舍家具补充采购、食材供应商采购等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现向社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对新校区9号楼学员宿舍公共区域改造升级、学员宿舍家具补充采购、食材供应商采购等工程项目进行代理招标

(2)项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271号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3)计划期限:60日历天内

  二、参与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持有营业执照正副本,通过年审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报名单位需:(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体参与方式

  1)报截止日期:2023102617:00前。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报资料:我校将从企业代理资质、近两年做过的业绩数量、采购从业人员证书、公司服务人员能力、采购过程中应对问题和风险的能力,采购过程产生的文档管理要求等标准进行遴选(详见附件),请报名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以及评选标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密封装袋后加盖公章一并提交。报名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3以上材递交地点: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新校区(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271号)5号楼办公楼三楼320室行政管理科。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遴选人: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2地址: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新校区(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271号5号楼办公楼320室行政管理

3联系人:业务咨询马永松13976101379

             文件接收彭轩睿17608955567

  附件: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评选表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202310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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