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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4-03-06 15:44   来源:海口市委党校阅读次数:作者: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通告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

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通告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作为我市第七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现为满足我校(院)工作需要,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18人,具体岗位为办公室文秘岗5人、财务室文秘岗1人、机关党委文秘岗2人、教务科文秘岗3人、培训科文秘岗1人、行政管理科文秘岗2人、科研管理科文秘岗1人、信息中心(图书馆)信息技术岗3人

四、招收专业与岗位要求

(一)招收专业

文科类专业,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历(含)以上;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遵纪守法,服从调动;

3.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学生在314日前填写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见习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毕业学年的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dxjianxi@126.com,邮件标题需标注本人姓名+见习报名字样。联系电话:66255617(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271号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新校区。)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3.面试。根据择优原则,按招收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可低于该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录用。面试经双方满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协议期限3-12个月。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本科每月2472元,研究生每月2572元),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准后,终止见习协议。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海口市行政学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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